12月10日,廣東省印發《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方案》),其中包括全面實施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。

《行動方案》要求,全面推廣使用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,實施源頭替代工程,加大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,加大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低(無)VOCs含量涂料推廣使用力度。從此項要求來看,廣東省明確了多項關鍵措施,以確保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全面推廣和實施:1. 推廣使用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:鼓勵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符合標準的低(無)VOCs原輔材料,減少化學物質的釋放。2.實施源頭替代工程:通過技術改造和材料替換,從根源上降低VOCs的排放。這不僅能減少對環境的影響,還可以提升企業的綠色形象,符合現代社會對可持續發展的要求。3.加大重點行業的替代力度:特別是在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等VOCs排放較高的領域,推動相關企業采用低(無)VOCs材料,減輕環境壓力。4. 加強室外構筑物防護:在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其他室外構筑物的涂料中,推廣低(無)VOCs含量的涂料,進一步降低城市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含量。
來源:中外涂料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