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更好地規范江蘇省涂料行業協會的行為,樹立團隊觀念,加強行業自律,創造涂料產品生產業、涂料裝備生產業、涂料產品經營業的良好形象,促進江蘇省涂料行業的持續、健康、有序發展, 增強其在國內、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。在確保執行國家政策、法規的基礎上,建立公平、平等、正當、有序的競爭環境,特制定以下行規行約,供大家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健全法制意識,遵紀守法,合法經營,誠信為本,樹立企業和企業家的良好形象。
第二條 每個會員企業,都必須以人為本,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,加強企業管理,優化企業運行,提高企業營運效率。大力加強自主創新,創建企業文化,推進產業升級。
第三條 會員企業必須嚴格按產品技術標準組織生產,質量要精益求精,努力趕超本行業國內、國際先進水平。
第四條 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,開展新產品維權,促進新產品開發;注意申請專利登記保護,以防偽冒、抄作。行業內各企業間嚴禁惡意仿制、抄襲、剽竊他人的新產品、暢銷產品和科研成果。
第五條 完善勞動合同制度,企業與員工都必須簽訂規范的勞動用工合同,嚴禁使用童工。
第六條 切實遵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、法規,做到安全生產、文明生產和清潔生產,定期檢查各項安全消防設施和排污設施,及時消除各類隱患。未經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。嚴禁在危險場所和沒有任何安全防護設施的設備上進行操作。
第七條 協會各成員間應加強相互溝通、交流和互相協商,必要時可推行同行議價,避免惡性競爭;不得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法銷售產品、不得詆毀、貶低他人的產品來提高自己,不得通過非法手段竊取其它企業的商業秘密及有關技術資料。
第八條 協會成員企業的產品都必須逐步創建自己的品牌,努力培育名牌產品和著名商標。不得違反商標法和廣告法。
第九條 企業的重大發展和技改方案必須通過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,并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,避免盲目發展、盲目施工。
第十條 嚴禁行業內各企業間有意識地通過加薪、許愿等不正當手段從同行企業中挖人。對個別無故頻繁跳槽,借機抬高自己身價、詆毀和貶低原所在企業聲譽、職業道德不良的人:經查清事實后,由協會在行業內進行通報,以避免企業在人才、技術、信息等方面的流失和損失。
第十一條 為保護行業利益,行業內各企業的設備、原輔材料、半成品的采購以及技術攻關、技術協作、上下游企業間合作等,應及時進行信息交流加強協作,亦可通過協會進行中介、協調、銜接,以加強企業間的互助合作和完善產業鏈。
第十二條 協會成員之間特別是企業家之間要精誠團結,樹立團隊觀念,維護行業利益。從業人員特別是企業家要不斷教育、告誡、約束本人和自己的員工,要發揚良好的職業道德,切實提高自己和企業的口碑和知名度,行業間要發揚正氣,主持正義,共同抵制、譴責不正當行為。企業從業人員之間和企業家之間不得相互詆毀、攻擊誹謗。
第十三條 對嚴重違反本行規行約的企業和企業家本人,經多次勸告仍拒不認錯改正者,經協會理事會討論確認后,予以除名或勸其退出協會,并在整個行業內通報批評,情節嚴重的,將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參與,必要時將建議采取行政處罰.
第十四條 本行規行約適用于江蘇省涂料行業協會的全體會員,同時本行業內的非會員企業也可參照執行。
第十五條 本行規行約的解釋權屬于江蘇省涂料行業協會秘書處所有。
第十六條 本行規行約經江蘇省涂料行業協會一屆二次理事會全體會議通過,于2010年4月起實行。